法律保注册用户服务协议
注册须知:
1、在注册成为法律保用户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点此阅读
2、您接受此协议,即视为您已经知晓并愿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 关于“法律保”服务协议的确认和接纳
(一)、法律保是为促进网上交易安全、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天孚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与青岛天佑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网上法律服务平台。
(二)法律保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或变更本服务协议之内容,并将通过网站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不另作个别通知。若在任何修改或变更本服务条款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或变更,若不同意,则您应主动立即停用本服务。
(三)如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排除本服务条款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则应立即停止使用法律保服务。
(四)法律保网站已法律保名义发表的协议和规则均得到天孚律师事务所与青岛天佑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授权。
二、法律保服务的注册条款
(一)、用户资格
在使用“法律保”服务前,必须先注册成为“法律保”用户,用户可以用户名或Email (电子信箱)进行登录,此Email(电子信箱)地址即为用户法律保的账号。
法律保与青岛天佑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黑猫白猫网络集团旗下的法律任务网、鲁班任务网、星火任务网、中国节能减排环保网自动实行邮箱绑定,在此四个网站注册成功的用户,在法律保自动拥有一个法律保帐号,用户在任一网站注册后需要马上激活,用户单独以此用户名或Email帐号、密码登录法律保,即可使用。用户首次登陆法律保网站,需要补全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设置支付密码和进行实名认证。
另说明:“法律保账号”指在使用本服务协议项下的“法律保”服务时,网站为用户提供一个唯一的编号,即法律保账号,并由用户自行设置密码(包括登录密码与支付密码),以此查询或管理用户。
(二)具体要求:
1、“法律保”服务仅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用户进行实名认证时必须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法人、组织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港、澳、台及其它国家的用户使用法律保的仅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用户,且已在中国大陆银行开设人民币账号。
2、必须依法律保注册用户服务协议要求提供本人、法人、其它组织真实、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3、用户有义务维护并即时更新“用户资料”,确保其为真实、最新及完整。若因用户提供任何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法律保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账号,并拒绝提供本服务的部份或全部功能,法律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同意并负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费用。
4、若因未及时更新基本资料,导致“法律保”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用户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法律保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5、为了适用法律规范,本条款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用户使用法律保账号及服务的通知,用户同意法律保使用电子方式通知其本人,无须网站书面邮寄送达。
电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于法律保或者合作网站上公布、或无线通讯装置通知等方式。
6、用户的“法律保账号”是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买卖,不可继承的,若用户在法律上失去民事主体资格时,用户同意法律保将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遗嘱,处置“法律保账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
三、“法律保”服务的使用
(一)、“法律保”服务说明:
1、一旦注册成为法律保用户,并选择使用“法律保”服务,法律保将在用户的委托下在用户及(或)对方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提供律师见证收款、律师见证付款、查询交易、网上律师见证等业务。
2、用户在此确认,在法律保网站或第三方网站上按“法律保”服务流程所确认的交易状态将成为法律保为其提供服务的不可撤销的指令。
当用户与第三方发生交易纠纷时,用户同意法律保有权根据本协议以及法律保相关规则冻结争议款项。法律保网站将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对争议款项作出处理。
3、用户在使用法律保服务过程中,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是法律保使用的规则,对于使用过程中任何一个页面的确认表示对法律保使用规则的认同,使用规则有可能发生改变,以当时的页面提示为准,用户同意页面提示的规则是其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4、法律保会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关于交易进展的情况以及指示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法律保不保证用户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此邮件,也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用户必须及时登录到法律保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法律保对用户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5、如果需要向交易对方交付货物,应根据交易状态页面显示的对方地址,由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承运人将货物直接送达,并要求对方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确认,因货物延迟送达或在送达过程中的丢失、损坏,法律保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应由交易双方的自行协商处理。
知识产品的产权提供与出售,用户应在交易合同中自行协商约定明确,如有争议,与法律保无关。争议解决纠纷依法律保的相关规定或有关法律规定。
6、法律保对用户所交易的标的物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
如果交易时与对方发生交易纠纷,同意由法律保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处理。用户为解决纠纷而支出的通讯费,文件复印费,鉴定费等均由其自行承担。
因市场因素致使交易标的涨价跌价而使任何一方得益或者受到损失,均不在法律保纠纷处理范围内。
7、法律保保护用户合法资金的使用权,设立用户资金的独立帐户,用户同意除独立账户所产生的孳息用于网站运营费等必要支出外,任何时候网站均不得将用户的本金用于非指示的用途上(法律保使用规则约束的交易或得到用户特别授权除外)。
8、用户了解法律保并不是银行或金融机构,法律保是法律服务平台,用户基于律师见证服务而发生的付款都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实现,用户有义务按照银行的规定进行操作(包括提供身份证明等),法律保仅对付款行为进行见证、款项保管等法律服务。“法律保”服务非金融业务。
9、用户同意,法律保无须对使用法律保服务资金在独立帐户暂留期间的货币贬值承担风险,暂留资金由法律保进行保管,用户须向法律保支付保管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法律保收费标准”。
10、 用户同意,注册成为法律保的会员时,法律保有权通过其它第三方审核其身份及资格,用户同意法律保从天佑伟业旗下各网站及其他联盟网站取得关于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资料。法律保将尽力确认所有会员资料之正确性。
11、用户使用法律保服务进行交易,即表示其同意并授权法律保将部分个人信息以及交易信息通知其所指定的交易另一方,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法律保账号。
12、用户同意,除非得到法律保的书面同意,保证不将法律保用于其服务内容之外的其他用途。
13、实名认证:凡第一次登陆法律保之用户,均需要补充信息,进行实名认证。若是个人用户申请实名认证的,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照片、您的银行帐户;若是企业、组织用户申请实名认证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明或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的照片,企业的银行对公账户。申请人如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企业委托授权书。
14、费用承担:
(1)用户使用法律保进行交易时,执行“法律保收费标准”。
(2)用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实物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用户负责支付。
(3)用户享受法律服务,交纳法律服务费用,由天孚律师事务所开据发票的,发票数额仅限于天孚律师事务所向客户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必须提供明确的名称、发票需要邮寄的,用户需提供邮寄地址。
(4)用户资金进入法律保独立账户后,法律保按照用户协议指示将资金按期汇入相关账户。法律保汇向用户付款的银行转账费用由网站承担,用户向法律保付款发生的转账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5)网站运营费用由法律保与青岛天佑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协议进行划转,青岛天佑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双方协议支付律师见证等服务费用、代垫相关会计处理费用。
(6)用户解决争议所产生的调解费用、诉讼费用均由用户自行承担;需要法律保配合参与所产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7)用户使用法律保的各项法律服务,按照网站公示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交纳,对于规则中未明示的法律服务,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网站保留对收费范围和标准的修正与补充的权利,如不同意修正或补充后的收费范围或标准,请立即停止使用法律保的各项服务,否则视为同意修正或补充后的收费范围或标准。
15、交易风险
(1)当用户通过法律保服务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一方或双方未遵从本服务协议或网站说明中之操作步骤,法律保服务并不保证交易会顺利完成,且法律保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若因上述状况致使款项已先行拨入一方的银行账户,法律保有权事后索回。
(2)因用户主观过错或者过失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该过错或者过失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密码,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3)若用户使用网上付款的方式使用法律保,因为相关操作都是在银行页面完成,所以用户应当自行审查连接网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4)为了更好的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避免交易风险,充分发挥法律保作为第三方平台的作用,法律保建议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付款事项约定如下条款:
在付款方收到货物、产权交割完毕,或收款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三天内,付款方应尽快登陆法律保网站进行付款确认或退款操作。如超过该期限,付款方仍未登陆法律保网站对该笔交易做任何操作,则付款方应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交易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标准计算。
(5)如果付款方收到货物、产权交割完毕或收款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三十天内,付款方仍没有进行付款确认或退款操作,视为付款方对于交易履行情况没有异议,同意法律保将该笔款项支付给收款方。
16、交易异常处理:
(1)了解并同意于使用法律保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将可能造成服务无法正常提供。
(2)确认所输入注册用户基本资料无误,以便网站能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通知此该笔交易后续处理方式。若因用户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误,造成网站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用户后续处理方式,网站对此将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17、用户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法律保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部分服务功能,或于将来暂停部分服务功能或开通新的服务功能,当任何功能减少或者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用户仍然使用法律保服务,表示仍然同意本条款或者本条款修改。
(二)、一般服务条款:
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保”服务时,为便于账户管理,法律保为用户提供的法律保账号(仅限于电子邮箱的地址),由用户在注册时自行设置登录密码、支付密码,请妥善保管已经设定的密码。
法律保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算,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汇兑业务。
通过法律保可以实现以下功能:
1、律师见证付款功能:
可以要求法律保就所保管的款项向特定的第三方进行支付(法律保其它注册用户),用户同意如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由于本条款约定事项之出现,此等支付是不可逆转的。
2、申请退款功能:
可以要求法律保退返所保管的款项或支付应付的款项,可以申请全额退款,也可以申请部分退款。当向法律保做出退款指示后,法律保按照交易双方协议将相应的资金汇入相关用户的银行账户。
3、查询功能:
法律保将对任何用户在法律保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管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用户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进行查询,并可以此为基础与用户账号名下的交易记录核对查询,如认为交易记录有误,网站将向其提供已按照该用户的指示进行交易的记录;用户经核对后认为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冻结。
法律保依据客户申请提供冻结服务,在客户发生争议或者涉及密码、账户被盗等突发事件时可以冻结账户或者冻结交易
4、律师网上见证功能:
律师网上见证是律师根据法律保委托见证的规定或见证业务当事人的请求,依据一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法律保律师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见证:
(1)付款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付款:法律保在收到付款用户提供的相关资金,并收取相应见证费用后,将出具电子版的律师见证书,见证该笔款到达法律保账户的时间、付款人、收款人信息等。
(2)受见证当事人的委托,可同时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a、资信调查:确认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即自然人或法人的真实身份,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合同履行的可行性。
b、合同审查:依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见证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帮助委托方按照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合法地调整与交易有关合同的条款、结构以及决定合同完成的时间表、同时又考虑社会公共利益。
c、事实确认:查明见证事项的真实性;核实有关证明材料,确定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明确。
d、电子备份:依各方当事人的书面(包括电子文档类)要求和确认,对当事人之间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电子信息由见证律师进行备份,以作为将来的证据。
e、电子提存:按当事人的要求就某一合同交易款项进行监管。
f、合同订立:对合同订立中合同条款的确认等问题给予法律意见。
g、合同履行: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情况等问题进行见证。
h、用户委托的其他见证事项。
j、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用户的委托,针对委托事项,法律保律师可根据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5、自动支付功能
如果付款方收到货物、产权交割完毕或收款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三十天内,付款方仍没有进行付款确认或退款操作,视为付款方对于交易履行情况没有异议,同意法律保将该笔款项支付给收款方。
四、 用户的守法义务及承诺条款
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活动,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
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一)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二)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三) 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四)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五) 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六)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七) 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八) 使用无效信用卡号码,或非使用者本人的信用卡号码进行交易。
(九) 使用他人银行账号或无效银行账号交易。
(十)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統、资料之行为。
(十一) 其他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承诺使用法律保相关服务时,仔细阅读并明确了解相关规则。
五、 暂停、拒绝或终止法律保功能的使用
(一)法律保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包含但不限于认为用户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将暂停、中断或终止提供“法律保”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将“法律保”服务内任何“用户资料”加以移除并删除。
(二)法律保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不经通知有权先行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密码,并拒绝使用“法律保”服务之部份或全部功能。
(三)在必要时,法律保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得终止提供“法律保”服务,并可能立即暂停、关闭或删除用户的账号及您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
六、 用户账号、密码及安全性条款
用户了解并同意,确保密码及账号的机密安全是自己的责任。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及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一)不可对其他任何人泄露自己的账户或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或密码。
(二)同意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自己的账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法律保,同意暂停其使用本服务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但法律保在接受用户的有效通知前,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已发生之效力,除非可证明此行为系法律保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不知是未经合法授权之使用,否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免责条款
(一)、交易异常处理:
1、若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将可能造成服务无法提供造成损失的;
2、若用户所提供之基本资料有误,造成法律保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且无法及时通知该用户后续处理方式造成损失的;
3、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部分服务功能,或于将来暂停部分服务功能或开通新的服务功能,当任何功能减少或者增加或者变化时,造成相关损失的。
(二)、系统服务中断或故障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律保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网站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使用户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法律保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三)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免责声明》
八、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一)法律保仅对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义务承担责任。
(二)因用户违反法律和银行相关规定造成无法付款和收款,法律保不承担责任。
(三)用户必须明确因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交易双方承担。
(四)用户信息是由用户自行发布,法律保无法保证用户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完整,任何用户应对自己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五)法律保未对“法律保”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法律保”服务将符合用户的需求。
2. “法律保”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錯。
3. 经由“法律保”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用户的期望。
(六) “法律保”服务的合作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商品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七) 经由“法律保”服务的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用户自行考虑且自负风险,因资料的下载而导致所使用的电脑系统的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八)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法律保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用户收取的当次“法律保”服务费用总额。
(九)用户使用网上银行等除法律保以外的其他功能而发生的风险由用户自行负责。
九、服务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相关网站协议与法律保协议有冲突的,以法律保协议为准。法律保网站对本服务条款拥有最终的解释权,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则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用户同意:进入使用法律保相关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点击“同意以下条款并确认注册”,即与法律保形成法律上的委托关系,所有使用法律保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协议。